本文原标题:《望江县人民法院望江县司法局关于对贫困对象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
望江县人民法院望江县司法局关于对贫困对象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
工作意见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坚决打好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部署,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的职能作用、为扶贫攻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对贫困对象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适用对象
望江县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提交《扶贫手册》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贫困证明)。
二、适用范围
(一)免交诉讼费、执行费
立案阶段,贫困对象可以依照诉讼费用交纳相关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用,法院核实后准予免交诉讼费。
审理案件中,依法应由贫困对象承担诉讼费的,贫困对象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用,法院核实后准予免交诉讼费。
执行案件中,依法应由贫困对象缴纳执行费的,贫困对象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免交执行费,法院核实后准予免交执行费。
(二)国家司法救助
执行案件中申请人为贫困对象的,且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法院依照司法救助相关规定核实后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给予贫困对象相关司法救助,减少贫困对象因未获得受害赔偿而致贫、返贫等现象的发生。
(三)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当事人为贫困对象,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的,即可由司法行*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及时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
(四)开设“绿色通道”
针对贫困对象起诉的案件开通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立案、快保全、快审理、快执行,全力高效维护贫困对象的合法权益。
望江县人民法院
望江县司法局
年7月23日
望江县人民法院
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