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为进一步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眉山市工业大道、太和大道、尚义大道及其他道路启用新建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在路口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违反禁止标志、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实施监控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如下:
电子监控抓拍点位:(30个)
国道与新四村道交叉口、国道与伏万路交叉口、丹溪路与安平街交叉口、丹溪路与眉州大道交叉口、丹溪路与香樟路交叉口、尚义大道与千金大道交叉口、尚义大道与玉兰路交叉口、本草大道北段与12号路交叉口、顺江大道与滨江东路交叉口、望江路与浔江路交叉口、崇礼大道与浔江路交叉口、玉屏街与阜成路交叉口、太和大道与科工园三路交叉口、太和大道与国道KM+M交叉口、太和大道与纬一路交叉口、太和大道与太悦路交叉口、太和大道与国道KM+50M交叉口、齐通路与景贤街交叉口、齐通路与彭寿街交叉口、齐通路与安和街交叉口、齐通路与文定街交叉口、齐通路与青衣街交叉口、齐通路与双凤街交叉口、齐通路与文安东路交叉口、工业大道与白马道路平交路口、工业大道与上马桥村道路平交路口、工业大道与三宝村道路平交路口、工业大道与乡道美女山道路平交路口、工业大道与乡道(至车辆厂)平交路口、工业大道与水陆村道路平交路口。
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五日后执行。
相关提示:
请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我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