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为积极配合党委政府防范、抗击疫情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望江县人民法院1月28日发布公告称:原定于2月3日至2月8日的诉讼活动亦全部改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于年1月31日(正月初七)至2月2日(正月初九)期间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该院原定于2月3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十至正月十五)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亦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上述期间公告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申请改期的,本院经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该院将与相关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逐一联系落实上述事项安排。
2月9日(正月十六)以后开庭案件,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近期如有纠纷需向该院申请立案,建议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安徽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立案,或者通过邮寄立案,需要递交材料的亦可采用邮寄方式办理(建议使用邮政EMS),尽量避免窗口现场提交,减少外出,降低风险。如确需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电话、短信和其他网上方式进行。如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至法院办理的,请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相关检查。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将严格执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全省法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工作的通知》,执行案件(含财产保全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人员控制等工作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敬请谅解。
近期有到该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旁听。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