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策好不好不是看相关部门特别是收益方如何翘起屁股,鼓起腮帮子无良知,无底线,无人性的胡吹乱嗨,而是看*策内容和具体落实过程中是否阳光、利民、便民和高效!违反了以上一点或几点就必然有改革的必要,也容易影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终让大多数人利益受损,极少数人在灰色地带如鱼得水。
昨天百忙之中(这是写实,非写作手法)去邮*储蓄银行换了房贷的卡,顺便打印了最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很顺利。然后急匆匆地去望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备提取最近12个月的公积金以备偿还住房贷款。这种每年一次的常规动作,我已经进行了三年,基本上还算顺利的完成了。
这是我第四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了,原本以为能很快完成。但据工作人员说安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公积金的提取又严格起来了,于是那工作人员又一次极其仔细,相当严格审核我年提交的各种购房资料,然后说了这不行,那不合规,总之无法提取。我也是醉了,话说那些资料三年前就被贵你们审核通过且已经提取了三次,咋现在又不行了呢?三年前根据你们规定办的事,三年后又来这一出,这是购房,不是菜市场买菜!
其他人我不清楚,但就我个人来说,我没有沾住房公积金任何便宜。三年前就因为贵你们房贷资金有限且时间漫长,我宁愿商业银行的高利率,也主动放弃贵你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他,虽然你们便宜,但你们太麻烦,能不惹你们尽量不惹你们。我虽然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但生活常识告诉我:能避开行*事业单位就避开,能不“麻烦”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就不“麻烦”。毫无疑问,个人觉得这是相当地正确,因为这能大大提高生活幸福感和生活质量。
想想是不是很操蛋?我是在商业银行贷的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中一半是我的,一半是单位缴纳的,实际上全部是我的合法收入,是不是?压在贵你们处一年了,提取需要各种资料不说,每年还要各种严格审核,然后还来一个三年前的资料不合规,这叫啥事!居然说我三年前贷款多了,话说,又不是在你们处贷款的,是在商业银行贷的,人家商业银行愿意多贷点给我,碍着你们啥事了?贷款三十万,比照你们的规定也就多了一万多,去年贵你们审核时不是已经按照二十八万多计算的了?
我坚持我的观点:若是在贵你们处贷款,多少你们说了算;但若在商业银行贷款贷多少,商业银行说了算。否则,住房公积金之根本目的到底为了啥就说不清楚了!是不是?
我还坚持我的观点:因为我确实是每个月因为住房贷款进行了还款(有商业银行还款流水和公章为证),且那笔贷款确实是因为购房而进行的贷款,有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中介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证书,文件为证,比如这套房(唯一住房)不动产权证上就盖有商业银行的抵押章,且三年前已经经贵你们审核,三年来一直正常提取。
总结一下就是无论从内容到形式都是合你们的法,合你们的规,至于三年后的今天你们来个严格管理啥的找到N个瑕疵,所以禁止我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我只好笑笑---我的钱在你们手里,你们是老大,你们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我退休之后你们继续卡着不给我,算你们真有能耐!
不过,我督请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导及所有工作人员仔细思考: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初衷到底什么和住房公积金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的“不忘初心”的“初心”应该是什么?!
过重的话我就不说了,我只是希望各级住房公积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思考你们制定的制度和规则是否真正做到了阳光?是否真正利民?是否真的便民?是否高效?
不是我说,就我个人来说,我觉得住房公积金制度很操蛋,除了给我增加许多麻烦和不便之外没有任何益处!话说,除了极个别人,绝大部分人不知道把钱存在买房?合着要贵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每个月“劳心劳力”地强制各个单位把职工的公积金拿去存着?然后提取的时候还要严格按照贵部门的各种规定来,自己取自己的钱还要臊眉耷眼,低声下气的。这叫什么事!我总感觉这就是给和谐社会添堵,给祥和的社会氛围制造噪音!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中国搞了几十年了,其初衷貌似是为了方便老百姓购房,但现实生活中确实有相当一部分人的住房公积金躺在账户上睡大觉,然后眼睁睁地看着房价从几百涨到几千,甚至上万(望江),我单位就有相当数量的同事存在这种情况。十年前的一万和现在的一万,甚至十年之后的一万能等值?真的不能怪他们牙痒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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