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办秘〔〕76号)、《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农村电商示范等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明电〔〕34号)要求,经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评审,现将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示范县、镇、村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徽省商务厅反映,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电话。
联系人:王群力(建设处),-,邮箱:ahsw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