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警察不会游泳有错吗?其实,上级早就有相应的规范要求
安徽望江17岁高二女生周某,疑似在“警察的注视下”跳河溺亡,线上线下热度不减,舆论场仍在发酵。一种观点是指责出警人员施救不力,另一种观点是警察不是超人,警察的命也是命。这两种观点针锋相对,尤其是央视郭主持人的“挽救一个人的生命,不能以牺牲另一个人的生命为前提”的观点,更是把两种观点搅得水火不容。
面对群众溺水,警察不会游泳有错吗?不会游泳的民警遇到群众溺水的突发情况该如何处置呢?
近日,有人又举起了尚方宝剑:公安部的处置规范。有人说,公安部早在年7月就对处置群众溺水警情进行了规范要求:突遇群众溺水,如果民警不会游泳,又无救援装备,正确的处置方法首先是保持冷静,注意安全,不盲目下水,以适当方式向群众表明自己不会游泳,消除群众误解,再是想方设法积极作为,高声呼救,现场迅速寻找施救工具,充分利用现场船只、救生圈、救生衣、绳索、木板、竹竿等工具开展救援;同时,发动组织现场群众协助施救。
事发后,当地出警派出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们尽力了!是啊,当警人员都尽力了,并且也是按照规范要求去做的,并且做得没有错:因为自己不会水,不盲目下水,而是组织群众积极施救,不错,现场跳下河水救人的一个是服装厂等方老板,另一个是叫张峰的居民。看来,只能把把这件事归为一个无可挽回的遗憾了。
来源:渤海草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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