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2、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发生变化;本资料所发布内容为年11月13日前的信息,出卖人将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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