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望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徐晓锋等5名被告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年7月至年8月期间,被告人徐晓锋先后多次纠集被告人胡祝兵、徐艳炉、胡见平等人,为实施共同犯罪组成以徐晓锋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威胁、拦车、砸车玻璃、别车等手段,阻止其他物流公司到高士、赛口等地从事物流业务,采取威胁、恐吓、派人盯梢等方式,多次强迫货主接受其皖通物流公司服务,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年2月4日晚,被告人胡见平、周立等人与被害人方某某在高士某饭店吃饭,期间,被告人胡祝兵来到该饭店。胡祝兵怀疑方某某与他人合伙做物流生意,便以喝醉酒为由并指使胡见平、周立一起对方某某进行殴打。
因驾驶员曹某某以前在皖通物流公司池州物流点未将其货物拉回,年8月9日,曹某某在高士皖通物流公司拉货时胡祝兵对其进行殴打。
公诉机关认为,徐晓锋等5名被告人上述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该案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庭审中,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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