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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全面实现医保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老百姓的美好心愿,为早日完成这个目标,国家医保局在全国建立统一标准的医保信息平台。该平台如“医保普通话”,将解决全国各地信息平台差异大、数据不互认、参保人不便利等问题。
根据安徽省医保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统一部署,我县定于年11月1日0:00时到11月9日24时(以下简称“停机期间”)停机切换上线国家医保平台。停机前以及停机期间,部分医保业务暂停办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与结算自10月21日起暂停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恢复时间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安庆市)上线时间同步,具体时间以省市通知为准另行公告。暂停期间,异地就医备案在线下办理。
1、10月21日前已备案的住院病人,在10月27日前不能出院的,医院取消医保登记,自己缴费办理出院,出院后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原件(医院业务章)、参保人银行卡,到村医保专员、乡镇医保办或县医保局窗口办理报销结算业务。
2、10月21日后没有备案的住院病人。一是在新系统上线前出院的,请您自己缴费办理出院,出院后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原件(医院业务章)、参保人银行卡,到村医保专员、乡镇医保办或县医保局窗口办理报销结算业务;二是在新系统上线后出院的,在出院前补办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出院时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医保结算。
二、医保报销结算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停机期间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暂停医保结算。确有急需,请您自已垫付费用,等新平台上线后,持有效收费票据、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购药的定点零售药店补办医保结算。
2、慢性病患者及特殊用药患者就医购药
请您于停机前提前到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备足所需药品。如停机期间确需购药、检查,您自己垫付费用,等新平台上线后,持有效收费票据、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补办医保结算。
3、普通门诊就诊
停机期间请您自己垫付医药费用,等新平台上线后,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医保结算。
4、住院
(1)停机前入院。已达到出院标准的,请配合定点医疗机构在
停机前做好出院结算工作;没达到出院标准的,请各医疗机构及时冲销原医保登记信息,等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医保登记。
(2)停机期间入院。您自己缴费办理入院,等新平台上线后补办医保入院手续。
(3)停机期间出院。您可选择延期结算,即新医院进行医保结算退费;也可以自己缴费办理出院,出院后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原件(医院业务章)、参保人银行卡,到村医保专员、乡镇医保办或县医保局窗口办理报销结算业务。
三、其他事项1、请各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单位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安排好业务办理。各医药机构要提供好服务,逐人做好登记并开出可认可的冲抵凭证,等新系统上线后,及时让服务对象能冲抵报销,确保群众就医购药不受影响。
2、请县卫健部门及时指导、督促医疗机构联系HIS系统软件厂商(合肥拓思信息科技公司),及时完成医保接口改造升级,确保新国家医保平台上线无感切换。
3、各医保经办机构要统筹安排,提高服务意识,对参保人员网上备案申请及时回复并做好手工登记,回复时一次性明确告知手工报销流程、经办机构地址和报销所需材料。
四、温馨提示1、如果您对平台上线切换期间办理医保业务有疑问,请您拨打-、-电话咨询或在县医保局